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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4-01-18 13:25:03 来源:世晋文库网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7篇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定把党建工作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提升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着力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党建+产业”点燃乡村振兴“加速器”。

  1.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范畴,鼓励各村因地制宜,盘活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资源,集合全镇“阳光玫瑰”葡萄、黄桃、梨子、罗氏沼虾、南美对虾、健康水产等特色产业规划,自主发展产业,形成“一村一品”。

  2.开展致富带头人创业能力培育提升行动。从农村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村“两委”干部、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中择优选准致富带头人,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培训,提升致富带头能力。各村党组织要建立产业致富队伍,发挥村级致富带头人作用,开展致富能手与村民点对点指导,建立结对台账,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指导,强化产业理论与实践培训。

  (二)“党建+人才”铸牢乡村振兴“奠基石”。

  1.大力实施“两个带头人”互促互转。注重将发展党员指标向致富带头人倾斜,优先把致富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为党员;通过产业带动、政策扶持,把具备条件的党员或村干部培养成为致富带头人;及时将表现好、能力强、素质较高的党员致富带头人吸收进入村“两委”干部队伍,择优把懂经营、善管理、致富带富能力较强的发展为村党组织带头人。

  2.大力实施“人才归雁计划”。坚持党员发动、乡情拉动、产业带动,通过定期开展乡贤联谊会、返乡青年座谈、为“老乡”回乡发展“牵线搭桥”等方式,引导和帮扶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激励本土人才回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并培养成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挖掘整理乡贤资源,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到本村发挥余热、施展才华。

  (三)“党建+文化”培育乡村振兴“文明花”。

  1.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党员表率作用,村规民约“小宪法”作用和乡贤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各村探索组建村级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黄赌毒禁委会,打造村史馆、树立乡风文明墙,开展党员干部树家风评比,讲文明、做好事、树新风的先进典型评比,“好儿媳”“好公婆”“好妻子”等评选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补齐农民群众“精神短板”。

  2.推动乡村法治建设。每个党支部建立1支党员法治宣传小分队,设立1个固定的法律宣传阵地,落实1名法律顾问、建设1个法治宣传公开栏、建设1个法律图书室,每两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健全农村法治工作网络体系。完条村规民约,对无职党员设“矛盾纠纷调解岗”,聚集调解能手,发动和依靠党员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

  三、培养方式

  1.导师帮带培养。按照分工管线、包村联点、便于沟通的原则,主要采取“一对多”形式开展帮带,每名导师指导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人,帮带时间一般为1年。帮带措施主要包括:①每年建立1份成长档案。导师根据培养对象的性格特点、专业特长和岗位职责建立一份成长档案,为培养对象制定具体的帮带措施,定期开展帮带情况评估,如实记录学习培训、适岗履职情况,作为提拔重用、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②每周撰写1次帮带手册。培养对象每周撰写1次帮带手册,以书面形式记录帮带情况和心得体会,导师每月要和培养对象开展1次深入交谈沟通,在帮带手册上撰写点评意见,及时为培养对象进行工作指导、答疑解惑。③每半年进行1次帮带小结。导师要围绕镇村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在项目一线、工作现场、试点前沿,向培养对象传授业务政策和工作思路、方法、经验等,每半年将帮带情况向镇党委汇报,并提出下半年帮带建议和意见。④每年组织1次帮带评估。镇党委每年要组织导师对培养对象进行1次帮带情况评估,向县委组织部提交评估报告。培养对象要虚心接受导师指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导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对导师进行客观评价。

  2.说写提升培养。①开展培养对象“一周一谈”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培养对象需在周一机关干部例会上做口头汇报,各村(社)培养对象结合主题党日、村支两委会议等灵活安排口头汇报。汇报内容不限,读书分享、工作总结、时事评论、心得体会等,多角度锻炼干部思辨能力、洞察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②落实培养对象写作“两定”任务。充分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提供平台让干部多学、多写,锻炼培养干部写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定写作内容,主要围绕工作信息报道、工作总结、心得体会、上级约稿等方面完成写作;二是定写作任务,每名培养对象每月至少撰写信息2篇,每月至少在县级及以上网站或刊物发表信息1篇,每半年至少撰写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1篇。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主题演讲活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历史,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围绕“百年党史·青年故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演讲比赛。

  3.学历提升培养。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批次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学历提升计划,通过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单位年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干部通过自学自考提升学历,考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或提高技术职称等,培养干部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好习惯,让干部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在理论学习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增强实践能力。

  4.实践锻炼培养。①成立兴趣小组。将培养对象划分为若干兴趣小组,围绕乡村振兴五个方面的主题开办相关学习、实践活动,让培养对象更好的了解乡村工作,结合官垸镇实际情况,思考和探讨行之有效的乡村发展和产业发展思路。②开办学习拓展活动。组织培养对象外出学习、参观调研等,促进干部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升胆量。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立一支干部志愿服务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增进与基层的感情,促进工作能力的提升。

  四、结果运用

  对在传帮带活动中表现突出干部,优先推荐各类评先评优,同时对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的干部给予一定表彰和奖励。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篇2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21〕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1〕42号)等文件,为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财政专项安排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三、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四、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五、资金拨付

  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县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规定专款专用,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据实报销。

  六、资金监管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乡村振兴等部门严格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负责监管,并定期向上级选派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七、工作要求

  1.健全实施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用得及时、用得精准、用得实效、用得规范。

  2.落实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根据目标任务,足额及时拨付资金,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同时,按照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3.加强指导力度。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大对各地工作指导,注重听取选派帮扶干部、乡村干部意见建议,帮助选派帮扶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等单位将跟踪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实落地。

  4.严格报销程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每半年受理一次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报销;各乡镇、选派单位要督促选派帮扶干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报销手续。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篇3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21〕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1〕42号)等文件,为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财政专项安排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三、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四、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五、资金拨付

  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县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规定专款专用,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据实报销。

  六、资金监管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乡村振兴等部门严格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负责监管,并定期向上级选派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七、工作要求

  1.健全实施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用得及时、用得精准、用得实效、用得规范。

  2.落实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根据目标任务,足额及时拨付资金,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同时,按照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3.加强指导力度。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大对各地工作指导,注重听取选派帮扶干部、乡村干部意见建议,帮助选派帮扶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等单位将跟踪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实落地。

  4.严格报销程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每半年受理一次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报销;各乡镇、选派单位要督促选派帮扶干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报销手续。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篇4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安庆市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33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路线图”及时间表的通知》《安庆市202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21〕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1〕42号)等文件,为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财政专项安排第八批选派干部办公经费,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三、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四、资金筹措

  潜山市、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等5个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选派干部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桐城市、怀宁县、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五、资金拨付

  建立健全资金拨付流程机制。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将选派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根据资金使用要求,足额筹措并按规定专款专用,资金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据实报销。

  六、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资金筹措、目标任务、组织保障、工作要求等。《实施方案》需报市委组织部、市民生办备案。

  七、工作要求

  1.健全实施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县级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落实主体责任。县级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足额安排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兑现,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3.加大监管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注重听取选派干部、乡村干部意见建议,帮助选派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对资金拨付慢、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篇5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xx〕24号)、《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x〕41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xx〕1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xx〕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原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现就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制定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等重点,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市县乡“三级抓村”机制为抓手,以政策、资金扶持为支撑,以“三支队伍”为保障,积极整合各级各类资源,推动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局面。积极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当好组织者、推动者、先行者,在深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中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在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创造新时代美好生活,不断开创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举措

    1、实施“三级抓村”履职担当行动。强化政治担当,把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纳入市县乡“三级抓村”责任清单,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作为县乡两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任期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好市级抓村的领导责任、县级党委的“一线指挥部”和乡镇党委的龙头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主动研究乡村振兴政策、带头制定乡村振兴“路线图”、带头领办乡村振兴党建项目。牢固树立“党建+”思维,结合推进产业转型、环境提升、协调发展、集体增收、和美乡风、乡村治理、改革创新、人才建设等乡村振兴举措,探索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引导各级党组织把加强政治引领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首位要求,切实把工作重心沉到村里、力量压在村里、资源用到村里,着力提升农村党组织组织力,不断将党的基层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农村发展优势。

    2、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清零三年行动计划,到20XX年,一方面确保所有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实现每个村都有集体经济收入;另一方面提高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水平,集体经济收入X万元以上的村达到X%左右,其中经营性收入X万元以上的村达到X%,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整体上一个新台阶。坚持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市财政每年安排X亿元专项资金,扶持X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其中,X个示范引领村、X个贫困村或空壳村,通过试点先行,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金融、发改、国土、旅游和水利、林业、扶贫等涉农部门,要结合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资金、信贷优惠、土地指标、税收优惠等办法,整合产业扶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试点等政策措施,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建立健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各地要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每年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贫困村和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要列出具体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原则上20XX年要完成X%的空壳村清零任务,20XX年要完成60%的空壳村清零任务,20XX年要完成100%的空壳村清零任务,在此基础上,带动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整体提升。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篇7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及拨付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五、资金监管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六、绩效评价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工作队办公经费按要求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强化主体责任,细化监管措施,严格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将这项民生工程列为重中之重,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组织、财政、扶贫、农业等相关站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资金监管。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全县基层组织建设考评、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确保资金使用规xx、监管有力,严禁挪用、截留、滞留、少拨或不及时拨付。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采取随机调研工作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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